《河北法制报》刊发截图
3月30日,《河北法制报》刊发《晋州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脚下安全”》一文,对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以下为《河北法制报》刊发原文
晋州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脚下安全”河北法制报讯 (张文浩)为消除道路公共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3月24日,晋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消除道路“钉子阵”公共安全隐患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前往县、乡道路重要路段进行现场摸排调查干警发现辖区内多个路段减速带缺失、破损后形成了由膨胀螺丝组成的2列间隔约10厘米、高出地面约3厘米的“钉子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摸排调查到的问题及时立案,并于3月25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钉子阵”道路安全问题。
“钉子阵”指的是原本安装在马路上的减速带被拆除或废弃后,仍留在路面上的成排膨胀螺丝、钢钉、钢筋等。在道路上设置减速带,是为了提醒过往的车辆减速慢行,保障行人的出行安全,但减速带破损后所遗留的膨胀螺丝未及时进行清除,曾经的“安全卫士”却变成了“安全隐患”。被监督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此类问题,立即开展对问题路面进行修复,并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持续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工作。同时,被监督单位对辖区范围内人车流量大的路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根据不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晋州发布(jinzhoufabu)来源:河北法制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