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编制并审查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1月15日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月15日联合发布。
《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
先睹为快!
1 范围
本规范基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业务类型,规定了其总体架构、功能要求、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关键技术指标及验收要求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县级融媒体中心技术系统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中文新闻信息置标语言
GB/T—中文新闻信息分类与代码
GB/T—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GB/T—电视广播声音和图像的相对定时
GB/T—中文新闻图片内容描述元数据规范
GB/T—报道策划及新闻事件置标语言
GB—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T—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Y/T—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
GY/T—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
GY/T—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
GY/T—数字分量演播室的同步基准信号
GY/T—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
GY—广播电视播音(演播)室混响时间测量规范
GY/T—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室内环境要求
GY—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
GY/T—广播电视录(播)音室、演播室声学设计规范
GD/J—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D/J—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县级融媒体中心county-levelconvergedmediacenter
整合县级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资源,开展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
省级技术平台provincial-leveltechnicalplatform
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撑、运营维护的省级云平台。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S浏览器/服务器(Browser/Server)
CDN内容分发网络(ContentDeliveryNetwork)
CMS内容管理系统(ContentManagementSystem)
H5超文本标记语言第五版(HTMLv5)
IP互联网协议(InternetProtocol)
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nternetProtocolversion6)
MXF素材交换格式(MaterialeXchangeFormat)
PC个人计算机(PersonalComputer)
PDF便携式文档格式(PortableDocumentFormat)
QoS服务质量(QualityofService)
SDI串行数字接口(SerialDigitalInterface)
VMS视频管理系统(VideoManagementSystem)
4 业务类型
4.1 总体要求
县级融媒体中心应整合县级媒体资源,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总体要求如下:
a)应按照移动优先的原则,利用移动传播技术,形成渠道丰富、覆盖广泛、传播有效、可管可控的移动传播矩阵;
b)应按照“媒体+”的理念,从单纯的新闻宣传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增强互动性,从单向传播向多元互动传播延伸,将媒体与政务、服务等业务相结合,提供多样化综合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开展“媒体+政务”、“媒体+服务”等业务;
c)应开展综合服务业务,面向用户提供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社交传播、教育培训等服务。
4.2 媒体服务类
制作文字、图片、音频、视频,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